有才华的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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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6-7-19 0:40:57)
世界上到处都是有才华的穷人。
——《致加西亚的信》
“哥,大清早的你又在看书啊。够用功的,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逛街?”
“算了,这两天脑袋痛得厉害,不想动弹。你和婉儿去就是了。”
“好的,那么哥再见。”
“再见。”
我放下手中的《广告博览》,狠狠地伸了一个懒腰。上班这么多天了,好不容易碰上周末才能睡一个懒觉啊,怎么能浪费在逛街这种无趣的事情上呢?
我叫子文,今年25岁。面目虽然不算格外英俊,却也有过几段刻骨铭心的感情,身边想嫁给我的女孩子大概也不在少数。我走出大学校门已经三年了,可是在这样一个破落的中南省会里,我发现找不到发挥自己热量和创意的地方。哦,忘了说,我是在师范大学学广告设计的,闲来无事,也喜欢自己写写画画,将过剩的精力化为字符,发表在网上,却也在同好中薄有名气。现在,我在这座城市里谋生活,因囊中羞涩,不得不和妹妹和她的男朋友住在一起。虽然准妹夫人很好,但是自己总还是有成为电灯泡的嫌疑。这里条件不错,却毕竟不是自己的地方。唉,还是尽早搬走好了。
我躺在床上,手里翻着这本杂志。无聊,大都是互相吹捧的垃圾。这样的广告也能叫好,我真的是看不下去。说实在的,叶茂中也快江郎才尽了,你看他给脑白金拍的广告,真的不是一般的烂!广告人的脸大概都被他丢净了吧。还有最近那个黄金搭档的广告,明显就是在抄袭脑白金么,也是垃圾。还有那个“很多人不知道草珊瑚是什么。草珊瑚是中草药,嘿嘿。”这种白痴的广告也能在中央电视台现,真的不知道这些客户,还有广告公司都是怎么想的?像我这样在广告网上已经非常有名望,甚至陕西,上海的一些人都鼓动我去他们城市的人,在这里竟然只能拿到一千二的月薪,而且上班时间还管的那么严!这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吗!不行,等我在这里攒够积蓄,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一定要去上海发展。
越想越烦,将杂志随手一丢,把被子拉过脑袋,又沉沉地睡去。
“啊!”我打了一个酣畅淋漓的哈欠,极其舒畅地伸了下懒腰,看了看表,还行,不算晚,12:40。看来妹妹和准妹夫中午要在外面解决了,我也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我蹬上裤子,晃荡到洗手间,例行公事样地洗脸刷牙。翻看一下电饭煲,所幸昨天煮的饭还没有吃完,大抵还有一大碗的样子。“够了,够了。”我安慰自己。晃到妹妹的房间,打开准妹夫的电脑,然后就回到厨房,拿出冰箱里昨天剩的菜,和剩饭一起炒了,端进了房间。
准妹夫据说是国内有名的英雄无敌高手,经常告诉我一些以往从来没有想过的打法。我这人闲暇时间,什么游戏都会尝试一下,但是这个准妹夫却只认这款游戏,不过也算术业有专攻了。我玩的久了,也慢慢地发现了其中的乐趣。正好今天他们出去逛街了,否则我哪能这么容易坐在这里玩?
吃炒饭,玩游戏,加上家里还有现成的饮料,真的可以算是神仙般的日子啊。
玩到了下午三点多钟,准妹夫他们回来了。有的时候看他们两个卿卿我我,如胶似漆的样子真得让我挺不是滋味的。不由得不想起我以前的女朋友来。
第一个女友是广东人,叫芸。大概广东女子那温婉细腻的性格完全被她继承了吧。跟她交往三年,她经常煲汤给我喝,让寝室的色狼们都羡慕得馋涎欲滴。而且,她还从来没有对我生过气,除了临毕业的那一次。那天我被同学们灌多了酒,竟然拉着一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女生,当众对她说我爱她,我想和她永远在一起。那一次,她狠狠地和我吵了一架。而我的心,在吵架完了以后,却有了一种分外轻松的感觉:也许,我并不想自己想象的那样爱她吧。再后来,毕业了,我们像历代的师兄师姐们一样选择了分手。别人都说情侣分手必成仇,可是很奇怪,我们直到现在还保持着朋友的关系。也许,当初真的爱她没那么深吧。
如果说第一个女朋友是云投射在我内心的影子,葵就是我心底永远不能碰触的伤疤。葵是我在网上认识的。她和我一样,都是典型的天蝎——极端的完美主义者。我们俩像刺猬一样小心翼翼地交往着,但在内心深处却渴求着来自于对方的爱抚。我直到现在都不能忘怀第一次吻她时,她在我怀里颤抖的身躯和热烈回应的红唇……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抵死缠绵。可是天蝎是永不能相交的平行线,就像星象书上说的一样。我们在最热烈,最亲密的时候骤然分手,而我的心也在那个时候彻底冰冻。临走,我送了她一枚钻戒。她对我点了点头,第一次主动扑到我的怀里,拉住我的领子,吻我,最后一次。
还有“男人婆”把十几斤的画架子扔过半个教室来砸我,还有卓在雨中跟我说“我下辈子还在那棵苹果树下等你”,还有那已经到了上海,却打电话说“我爱你”的妍……
头痛欲裂。超过容量的记忆对于神经来说,已经是极大的刑罚。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画面,变得模糊,变成大大小小的色块,涌入我的眼帘。我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哥,你没事吧?”是妹妹。看到她关切的目光,我勉强自己笑着说了声:“我没事。”我还想起了自己为同寝室人追女朋友写策划时的意气飞扬,我还想到了自己背着一大开的情书去女生寝室追芸的情景,我还想到了自己在学校顶楼往下悬垂洋娃娃,与外语系美女搭讪的情景。三年来我的桃花劫在我的面前一个个地绽开。
曾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我,如今却是形单影只。身边的朋友好象一个个地失去了联系。当我打电话给他们的时候,我听到的是:“不好意思,子文,最近很忙,所以……”狗屁!我还记得郑渊洁说过的一句话:“别人对你说他很忙,就是说明你不重要。”世态炎凉,人走茶凉,不过如斯。
要怪只能怪自己当初一时恋家,留在了这个所谓的中南重镇,而当时两千的月薪也让人羡慕不已。可是这个城市里面的广告公司内部制度太复杂,根本不适合我这样的广告天才发展。后来嫌广告公司的收入太少,于是辞职,和人合作搞了一个工作室。可是当我独立联系客户和印刷公司之后,我发现,这其中的关节太多了。成立工作室的第一年,我省吃俭用,到了年底,总算挣了五千块,老妈也总算对我放心了。第二年,因为一次印刷的失误,我不但为客户免费印了一套,还赔给了客户一千块,结果这一年,除去房屋租赁费,可以说没有什么赚头。而在这个城市呆了两年之后,我发现,这里的广告界太陈腐,客户也缺少创新意识,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根本没有发挥的余地。于是,我瞄准了上海的几家大型广告公司。
我每天有意识地上网,去广告网的BBS将自己并非至关重要的创意写出来,引起叫好声一片,于是也就有了陕西,上海的广告公司邀我加盟的事情发生。但是对方给的价码太低,勉强刚过一千,根本不够在那边打拼的。唉,可惜这边的广告公司给的也是那么少。
“哥,你以前说过的那个可以用于漫画的软件,你用了没有呢?准备什么时候开画啊?”我突然想起来了,两个月前,我去一个同行的工作室看,发现有一种建筑学上的软件可以让你在电脑里设计一所房子的三维图,而更加恐怖的是,你可以用它来设计漫画中的场景——不需要像以往那样每个镜头都要自己画,只要用鼠标上下翻动,找出房子内外部适当的角度放入漫画框架即可,能够大大地减少工作量。我当时看到了以后,就决定用这个工具画一套仿造《非常家庭》或是《一刻公寓》这样主要场景在一栋建筑物内部的漫画。可是,这么久了,我竟然忘了动笔,抑或是我嫌麻烦而没去做吧?
“呵呵,我最近有点忙,可能过段时间就会去做吧。”
我干笑了两声,虽然连我自己都能感觉到嗓子发紧。准妹夫什么话都没有说,转身去和妹妹打扫房间了。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准妹夫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吟起了《金缕衣》。难道他是在影射我?算了,不想那么多了,好不容易休息一个周末。哦,对了,明天上班是继续看新浪的小说呢,还是玩英雄无敌呢?随便吧。
欣伸手推开迪吧的门,这并不是个净吧,不是一个适合和调酒的小姐嬉闹调笑或是和朋友轻声谈笑的场合。这并不是欣习惯的地方,不过今天是平安夜,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如此地孤单。
欣只是想要把自己投掷入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让四周嘈杂的声音把自己完全地淹没,像大海吸纳一滴雨水一样,浑然没有痕迹。台上的DJ在用夸张的语调和动作来调动大家的情绪,而台下那躁动不安的人群也一阵接一阵地发出狂啸。欣嘴角歪了歪,挤出了一丝连自己都不相信是笑的表情。
他太累了,整整一年,他在为了公司的事情东奔西走,难以在这座古老的都城里连续呆满一个月。在朋友们看来,他很潇洒,可以到处跑,见识各地的风土人情,增长自己的见识。而他,则只能回之一笑。有的时候,有些伤痛,即便讲述出来也是没人能够理解和帮助你的。于是,欣选择了独自承受。
可是,在今天这个夜里,在他已经在这座城市中逃遁了多年之后的平安夜里,他突发奇想,来到了自己自从当上高级主管后就再也没有来过的这个迪吧。这里的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陌生,可在隐隐然间又让他感到无比的亲切。也许,当他认为自己已经离开它之后,自己反而没有离开它。天才说的清楚。
他挤入颠狂的人群中,合着狂野的节奏,就着刚饮下的那杯轰炸机,笨拙地扭动着自己的身躯。很多年没有蹦过了吧?他在内心深处轻蔑地问着自己。是的,自从毕业之后短短时间就成为总裁助理后,他再也没有来过这里,再也没有来到这个他在大学的时候疯狂发泄的地方。
台上的DJ开始在台上大肆地喊叫:“你们的小手在哪里?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这么多年了,DJ领场的方法还是换汤不换药,不过自己仍然是把手举了起来,使劲地摇晃。OK,舞点开始找准了,他进入了自己曾经无比熟悉的节奏。虽然工作多年已经让他的身材略微发福,但曾经身为运动员的他仍然表现出了很强的适应能力。他跳舞的样子在别人看来也可以算是眼花缭乱了。杜甫看着公孙大娘的剑舞就能写首诗出来,不知道有没有哪位多情的女子看到我也会久久不能忘怀,然后写首公孙大爷蹦迪呢?欣突然冒出了这个奇异的想法,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迪吧中噪音分贝太高,也不至于惊吓到别人。
DJ又开始喊麦:“今天晚上你们回去做什么?”舞者:“爱!”
DJ继续喊麦:“大声一点,做什么?”舞者:“爱”
“做~”“爱!”“做~”“爱!”………………
欣也在声嘶力竭地喊着,脖子上的青筋也暴露了出来。
可是这座城市中有爱么?也许在迪吧之中的,都是一个个在灵魂深处凄冷无比的孤魂野鬼吧。
“欣总,您也来了啊!”
欣猛地把自己从狂喊和冥想中拉了回来。定睛一看,原来是公司新来不久的程序员小靳。
欣勉强挤出了一丝笑意,道:“你和谁一起来的?”
“哦,是我女朋友。”小靳开心地笑着。欣看着他的笑容,内心深处竟然禁不住地泛出了一丝嫉妒,自己也曾经能够笑得如此灿烂啊。
“哦,这样啊。”欣把胳膊架到了小靳的脖子上,颇让他感到受宠若惊。两人向酒柜走去。
“来一杯红粉佳人,再来一杯爱尔兰咖啡。”欣对着调酒师说道。
“小靳,这两杯我请客,请你和你女朋友喝。我累了,你们继续玩吧。”欣把钱放在了案子上,转头对懵懵懂懂的小靳说道。
“欣总,您也来吧,咱们一起过平安夜。”小靳如梦方醒,热情地邀请道。
“不了,我还有一些朋友在等我吃饭。我就是过来看看,呵呵。”欣托辞道。
“那好吧,欣总您路上小心。”
“好的。”
欣推开了迪吧的门,一股冷风嗖地钻进了他的脖子。平安夜的雪,好大啊。
一层门,两个世界。欣想着,背后留下了深深浅浅的脚印……
清晨,宜兴。
平静的小镇上人迹凋零,毕竟,这已是隆冬季节。江南虽然不比塞北,有朔风扑面,白雪封山,却也有着一股冰冷刺骨的寒气。
“吱嘎”,小巷深处响起了幽然的开门声。熟悉这个城市的人都知道,这是宜兴最执著的呆子——阿呆开的酒馆了。“千千之家,有容乃大。”阿呆一边抹着桌子,一边嘀咕着。
大清早的,根本就不可能有人上门,毕竟,暖烘烘的被窝要比冰冷的酒馆更有拉住人的吸引力。阿呆也不恼,拖了条板凳坐在门口晒太阳。
“你个呆子,大早晨地从家里跑出来说要开店,结果到现在不还是一个客人都没有?”一个响雷在巷子口炸了起来。不用说,那就是宜兴城里有名的豆腐娘子玖熙了。此人貌美如花,却泼辣似火,直接导致了阿呆成为了“妻管严”的代名词。不过也有不少后生小子非常羡慕阿呆的艳福,认为是一朵鲜花插在了某某物体上。
阿呆一看老婆大人来了,立马从板凳上滚了下来。“啊呀。老婆大人,这么冷的天你还出来干嘛?赶快回去休息吧,千千有我照顾就行了。”
玖熙杏目一瞪,樱桃小口陡出狮吼:“你这么慵懒的坐态,就算真的有客官来了,怕也要让你给气跑了。再说,今天易水寒两口子要从京城过来,我怎么也要来招呼一下啊!”
“呵呵,大老远就能听到你们两个吵架了。”只见巷子口飘过来一个身着白衣,衣袖翩翩的佳公子。简直就是玉树临风,神采……咦,这人莫不是当初达摩祖师一苇渡江的那根苇杆?!
“小聪,你可来了,你看看阿呆,天天这么闲,生意还做不做?”“做,怎么不做?你没看我天天在酒馆里面画‘创世纪’和‘雅典学派’么?”
“哈,你还敢顶嘴!”阿呆马上缩了回去。“家有悍妻啊。”小聪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阿呆看场面要僵,而玖熙的脸仍有要与长白山一比高下的架势,忙岔开话头,“小聪,这么大冷的天,你怎么也这么早就来了啊?”
“呵呵,闲来无事,出来走走,顺便看看老友。”小聪心里话说:我其实就是来看你们两口子吵架的啊。这也是宜兴这个小镇不多的乐趣之一了。
说话间,太阳出来了。照在街面上,泛出点点金光。地上的阴气慢慢消逝,人们也渐渐走出家门,新的一天开始了。
酒馆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此虽名为酒馆,但也兼营早茶,正餐等业务,风味齐全,吸引了众多食客。不过在这里面最特殊的一群则是所谓的“千千会友”了,吟诗赏月,把臂共游,啸傲山谷,共戏清秋,煞有介事,在宜兴可以说是无人不晓了。
别看阿呆在老婆面前唯唯诺诺,但是一到这些人面前便逸兴横飞,气壮山河,大有不直捣黄龙誓不罢休的劲头。而他的才气在宜兴也是一时无两,于是这就造成了他的很大困惑:一大群小美眉跟在他的身后情深款款,脉脉含水,另一方面是美艳冠宜兴,霸气天自成的老婆。作为三明治来说,他是极其痛苦的那一种。
今天,“千千会友”来的算是很全的了,不光玖熙,小聪清早便拍马赶到,就连久不涉足江湖的副会长,人气至尊——风中蔷薇也施施然安坐一隅,与茵之嗑着瓜子,嘀咕着小女生的心事。门外,有几个怯生生的小姑娘,看着阿呆,早就面生红霞,握着小拳头激烈地争论着阿呆和张国荣到底谁更有魅力的问题。不用说,这就是阿呆的fans了。
“唉,无奈玉质本天成,欲堕泥沼不可得。”阿呆耸了耸肩头,冷不防玖熙一擀面杖便打在了他的背上。“赶快给我好好干活,那边的几个客人正要咱们十五年醇的女儿红呢,赶快送过去。”小聪,风中蔷薇,茵之看到他们如此,不禁莞尔。
店里的其他客人也是见怪不怪,毕竟俗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
生活中需要他们这样的调剂品,否则枯燥而程式化的生活迟早会把情比金坚的爱磨灭殆尽。
门外的那几个争论阿呆与张国荣谁更帅的小姑娘终于走进门来,羞怯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原来是秋水伊人和荷叶田田两位妹妹啊。赶快请坐。”风中蔷薇充分发挥出自己人脉广泛,热情大方的特点,果然不愧是当年千千酒馆的半壁江山。
“有凤来仪,不胜荣幸。请尝一下小店特制的阿呆牌花生米。吃了它,你会容光焕发;吃了它,你会双颊生花;吃了它,你会笔落惊风雨,诗成泣傻瓜——”
“不对啊,我记得是诗成泣鬼神啊。”荷叶田田打断了阿呆的话头。
阿呆本来正要把自己早就创作好的《花生颂》念于诸位听,他甚至连面对大家山呼海啸般欢呼的谢辞都想好了。这里竟然横刀杀出个小田田,实在是大煞风景。
“你的诗歌连傻瓜都能看懂了,甚至看着看着就哭了,这岂不是比诗成泣鬼神更有意义!”阿呆愤然道。
这边厢一直没作声的秋水伊人站起,盈盈一揖,道了个万福。阿呆一呆,竟也道了个万福作为回礼。伊人呢喃道:“我们姊妹俩不懂事,难悟阁下深意,我代妹妹给你赔个不是。”
此话一说,气氛立时融解,玖熙也跟着阿呆赶忙回礼。
“哈哈,大家这是在干吗啊?难道是集体拜堂啊?”门口一阵爽朗的笑声飚了进来,大家都是一愣。这声音内含金戈铁马之势,塞外豪侠之风,在江南极是罕见,更不要提宜兴这个安静的小镇了。还是风中蔷薇最为聪明,转念一想,笑道:“外面莫不是小易?”
“呵呵,正是区区在下。”人随声到。一个书生打扮,面白无须的俊朗书生携着一当代“一丈青”大步迈了进来。“久违了,各位。小易携芷悠造访千千,还望各位海涵。”书生进了酒馆,便和那身材颀长的女子一起做了个团圆揖。
酒馆中的各位面面相觑,尽管“千千会友”不过是这酒馆食客中的一部分,但抬头不见低头见,脑海里却也没有关于这个人的印象。
风中蔷薇走过来,拉住书生和女子的手,温柔地笑笑:“我就是你们的蔷薇姐了。”
冷不防,蔷薇突然向前位移了四十多公分,撞到了那书生的怀里。“姐姐,我可想死你了。”如此大胆妄为的表现更是让所有食客的眼镜碎片掉了一地,但更让人目瞪口呆的是,这书生旁边的女子竟然微笑着看着他们拥抱在一起。
“小易,别这样,你还没和各位朋友见过面呢。”风中蔷薇早就是羞得是面颊通红,无奈拥着自己的胳膊宛如铁钳,根本挣扎不开。
“噢,不好意思,看到姐姐,一时高兴过头,忘形了,还望切莫见怪。”书生笑着松开了风中蔷薇。
阿呆把油腻的手在围裙上胡乱擦了两下,抓住易水寒的手就是一顿乱摇:“你真的就是易水寒?怎么和我印象里的差那么多?你真的是黑龙江人?哦,对了,忘了自我介绍,我就是阿呆。”
玖熙,小聪等人也忙过来相见,互道久仰之情。
众人落座,大家的目光皆从易水寒的身上转到了芷悠身上,有人惊讶于她的身高,有的人 艳羡她挥洒自如的个性,易水寒则成为了被人遗忘的角落。
易水寒乐得自在,拉了张板凳坐在了阿呆边上。“三千青丝,一盏孤灯,一本文集,三个问候。”阿呆愣了一下。“这些是我受人之托,跟你说的话。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阿呆诧异了半晌,突然双眸迸发出了炽热的火焰。他几步走进了厨房,拿出了他珍藏了二十年的女儿红,不顾别人的目光,不顾玖熙的责骂,猛灌了下去。
好醇的女儿红啊!什么都看不到了。既然无缘,何须誓言?……
手中拿着一朵玫瑰和一支薰衣草扎成的花束,我静静地坐在长凳上,等待着前往东塘的汽车。
“对不起,先生,我可以知道今天是几号吗?”
“三号。”
“谢谢你。”
没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能够如此确信我对于这个日子的把握,如此地斩钉截铁;只因为,今天是我和我的女朋友相见的第N个纪念日。
那是在21世纪初的一个6月3日,因为一个从福建来的BBS的朋友来到了我们的城市——长沙。长沙是一个怎样的城市呢?请容我讲解一下:古老的城墙大概看过了关公与黄忠那气壮山河的一战,汉墓马王堆也记载了一代枭雄的浮华与富贵;宽广的五一大道虽然宽度不亚于中国任何一条马路,但是堵塞的车辆好像永远都无法消失;华贵的平和堂,里面的东西却永远都不那么“平和”。这,就是中南的重镇——长沙。
我和我女朋友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小小的城市里,也就是从那个6月3日的下午开始的……
她,是跟随他的哥哥——我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一起来的。第一眼,仅仅是第一眼,我就知道了,我的那颗自以为孤傲与自负的心已经被她的美丽完全地攻陷了……
餐桌上,大家高谈阔论着,而平素诙谐,擅发长篇大论的我却变得无比地沉静,甚至让我的朋友们感觉相当地奇怪。而她,却充分地展示着自己的魅力,与朋友们调侃着,简直是左右逢源到了嚣张的地步。
我突然感觉到,如果自己再不出马的话,那么实在是天理难容,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了。于是我拉拢了身边的一个朋友,让他如此这般。于是,当她又一次说出:“我们同学经常说我身材好”这句话的时候,经我授意的朋友突然来了一句:“别在我面前说身材”——此人系我们长沙众里面出了名的瘦人。登时,满座皆惊。顷之,哗然不已。
这大概就是我和她的第一次交锋吧,其实叫做交锋也不恰当,因为她到现在也未必知道那句话实际上是我怂恿的。多少年以后,也许我会在她的耳边把整件事源源本本地告诉她,然后换来一阵轻柔地拳打。嗯,很喜欢这样的感觉。
那个夜晚,不记得我当时有没有吃饱了,我只记得,那天的她,好美。
长沙的朋友们,吃完了饭以后仍不过瘾,嚷嚷着要去南门口吃夜宵——真不知道他们怎么可能比我这个东北人还能吃!不过我倒是没有异议了,能够和她多呆上一分钟都是属于我的幸福啊——至少我当时是这样地一厢情愿地认为。
最终,因为南门口和我们吃饭的地方实在是相距过远,不太适合过去,于是大家便信步走到了一家麦当劳吃东西。年轻的朋友,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共同点,而我也慢慢地放开了怀抱,和她开起了玩笑。
她很害怕鬼!结果被我说的鬼故事吓得自己一个人不敢回家,只好去同学家住。
而朋友们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以我离她朋友最近的名义让我送她回去。
上楼梯的时候,楼道的灯竟然不是声控式的!我只好牵着她的手一步一步地往前挪。她的手很软,当我轻捏着的时候,自己感觉到了一种晕眩式的幸福。
当她成为我的女朋友以后,她告诉我:很少敢有男孩子牵她的手,而当我牵她手的时候,她竟然没有反感和抵抗。也许那一个晚上她已经对我有了好感,也许只是因为我说的鬼故事,也许只是因为那漆黑的楼道,我则不得而知。
也许是老天为了嘉奖我那护送女士回家(确切说是她同学的住处)的骑士精神吧。她的同学竟然邀请我和她们打牌,于是,我那晚呆在她们那里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也许按照庸俗小说家的安排,我应该和女主人公在这个美丽的夜晚发生点什么。不错,那个夜晚,确实是一个很令人难忘的夜晚……
因为最终我的牌技太滥,让两位女士没有了兴致。女孩子毕竟是女孩子,不能打牌,于是便去洗衣服。而我,则四处逛逛——当然不包括偷窥人家女生的闺房。而意外中的发现却是,我发现她的住处有一个相当宽阔,相当于半个篮球场大的阳台。
我的酒量向来很好的,而站在这个阳台上面,沐浴着晚风,又有美人在侧,突然有了种愿此长醉不复醒的念头。
我提议大家在这个阳台上喝酒聊天,没想到她们竟然都同意了,真是意料之外。
那一晚,我们边喝边聊,而我,也发现自己醉的特别快。也许我是怕酒后无行吧,早早地把褥子从房间里放到阳台上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她已经早早地坐在我的脚边,梳理着头发。于是连忙爬起,和她问好,在阳台上走动,实际上则是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她。可惜乐极生悲,一块年久失修的水泥板被我踩烂了——到如今都是笑柄之一。
从那个晚上开始,我变了很多。以往一直开朗无所求的我也变得忧郁起来,结果被我的同学说成是改变形象要追MM。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竟然是如此不能包容秘密,才是第二天啊,他们就能发现,我faint~
很多天以后,尽管我和她互相交流了手机号码,而短信和问候一直没有断过,但毕竟也没有再次见面。毕竟,我在岳麓山之北,而她在岳麓山之南。
“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没想到自己当时的心情竟然同这个思妇相同,这对于一直标榜着大男子主义的我是一个相当沉重的打击。
虽然说“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但是我总觉得老天对我不会太刻薄,其中就有这么回事:
一天,瓢泼大雨。我和几个球友突然抽风,说要去踢雨球。于是两军在篮球场上对垒起来。不幸的是,我在和对手争抢球权的时候,因为球场太滑,收不住腿,结果整个小腿的前面重重地撞在了对方的膝盖上。当时感觉整个肌肉像撕裂一般地痛,于是站在场边休息了一下,感觉稍微好了点立刻又上场踢球——我是那种宁可伤痕累累也不喜欢输的性格。结果患处在和别人再次相撞的时候,终于无法支撑我全身的重量了,我倒下了。
队友们把我送到了医院,所幸并未骨折,只是软组织和肌肉挫伤淤伤而已,不过已经让我的小腿前面肿得像馒头一样大了。
晚上,我也许预感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吧,便去网吧上网。正好看到她还有她哥都在线,而她正在拉我们长沙里面玩的好的出去唱歌,可竟然没有一个人响应。
那晚,我去了。仅此而已,只不过拖着我那每挪一步都要付出相当大努力的腿去了;只不过带着我那只要一弯曲就会感觉到撕心裂肺痛感的腿去了~~
那一晚,我看到她哭了。那是一个女孩子为我,只为我一个人哭了……
好感动
没有美丽可以私藏,没有爱情可以阻挡
BENJIAMIN的这句话深得我心。
从那个晚上以后,我和她之间的电话明显多了,而她也有事没事跑到我们学校来看我的腿,不管她是来看我的腿,还是来看这条腿的主人,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她就在我身边……
一个夜晚,她突然打电话过来给我,说是刚和我们中的一个朋友通完电话——那个人明知道她怕鬼,结果还给她讲鬼故事。于是,她说,想听听我那具有男性雄厚声调的声音。当我听到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整个心都要醉死了……
那一晚,我们从10点30一直聊到了第二天的早上6点45(别问我时间为什么记得这么准,因为我当时特意看了表)。聊了些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好像聊到了我和她共同的朋友,聊到了我心爱的足球,篮球,聊到了我和她的大学生活,甚至还聊到了彼此的家庭。我们就好像前世已经认识很久了的样子,彼此很容易地找到话题,没有人舍得把电话放下。
她用200卡打我的手机,打完了;我用手机打她的座机,没电了;最后用IC卡,天亮了。
后来,因为她们寝室同学的强烈反对,我们很少打通宵了,不过打上个3,4个小时却是很正常的。
有时候,打着打着,忽然很想看到对方,于是披上衣服,立刻跑了出来。两个人就在爱晚广场上散步,如果运气好,麦当劳还没有关门的话,那么每个人还可以拿到一个双旋的冰淇淋来吃。
长沙的晚风很友好,从来都不猛烈,这一点比塞北的朔风好的多。每次,夜风吹动了她的长发,丝丝缕缕在风中飘动,简直可以和那些给洗发水做广告的美女相媲美了。我有时候看得呆了,手就不由自主地去为她把头发理顺,而她也从来没有表示过反感与抗拒。总觉得彼此作出这种举动是如此地自然与完美。
她是个很会享受的女孩子,而且可以说是个对我并没有设防的女孩子,她竟然让我把腿借给她做枕头——理由竟然是我这种带有肌肉的腿躺起来很舒服,faint,不过感觉真的很好。
每次我从上面俯瞰着她的脸,为她抚开落在鼻子上的头发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而她似乎也很习惯于我的这种服务,竟然全身心,认认真真地睡着了——这可累坏我了,尽管腿被压麻了(她说:腿之间的夹角保持在120度左右的时候最舒服,于是只好保持不动),但还是不敢有丝毫地动摇,生怕把她从童话般的梦境中唤醒。有时候只有当她微睁开迷离而又美丽的双眼时,我才敢让自己的腿稍微活动一下。
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倒不如改成士为知己者睡呢。
这个巨会享受的丫头!
终于,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或者是风雨大作的夜晚,当时的具体场景我已经记不得了。我只是知道,那是在7月4日,也就是在我们认识一周月的第二天的凌晨,我们又打了一个通宵。
其实,整整7月2日的晚上和7月3日的一天,我,她还有她哥,也是我的兄弟,都在一起度过的。我们甚至买了一样的服装——紫色的T恤来作为我们的套装。可是仅仅分别了5个小时之后(我们是5点半分别的),我们又打起了电话。
没有人能够预见到这个电话竟然如此深刻地改变了我,就好像三年以前,我从来没有想到不去南开,而来到湖大竟是如此地正确。
那一晚,她哭了,只是因为我提起了我要出国,需要两年时间才能回来。她哭得好伤心,我感觉到她哭得比上次她看到我的伤腿时还要伤心。我感到胸口如热浪翻滚,胸中块垒真是不吐不快。
”其实我喜欢你,喜欢很久了,从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你了!”
我不管她到底有没有接受这个事实,只是对着电话给她诉说自己的相思之情,诉说自己的痛苦与幸福,诉说着我们将会拥有的未来,诉说着我将会给她带来的幸福。
她答应了。她说,她也很爱我……
真爱无敌!
嗯,也许我该舒展一下自己紧绷已久的神经了,相信大家也不喜欢让我这样蹩脚的说书人就这样把故事说下去罢。但是就在我们说闲话的时候,时间还是在匆匆地流逝,而我们的男女主人公的生活还要继续。
“77:
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这么叫你最好。不肉麻,但是很亲切。
手边放了几本杂志,本想随便翻翻就睡的,可还是忍不住给你写点东西,告诉你我想你的心情。嗯……,我猜你现在正在用心的学习吧,我也是,不过你是在学习课本上的知识,而我,是在学习如果习惯没有你陪的日子……
汗,刚夸你学习用功就用短信来骚扰我了,害我思路全被打乱,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坐在窗边,夜风抚乱我的头发,让我想起你又厚又大的手,暖和又踏实。今夜的天气不错哦,很适合我想你的心情。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真的很喜欢有你的日子,甚至想让它成为一种习惯。毫不夸张的说,我对你的思念比你想我的更深!但也正是这种深刻的思念,让我意识到你对我有多重要!(脸红了啊,好烧!)还记得那个星期六,我在家给你打电话,可你踢球去了,于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聪明的me很快就猜想到:这样舒服的早上,你一定是踢球去了!于是转身,把音量调大,和着莫文蔚的情歌,学习如何淑女贤惠地洗衣服……一小时后,衣服洗完了,我站在阳台上,边晾衣服边哼喜欢的歌:”好想你,我好想你,无时无刻的想你,无止无尽的想你……”哎,手居然痒起来了,于是把音量调低,给想想的你打电话,怎么还是没人接?我开始不安,有些浮躁的在房内走来走去,可是想想,你这么个体格健硕的人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才对,而且你也不是那种喜欢找麻烦的人……嗯,我想太多了,也许你是有事,暂时离开而已……于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知道是多久,电视剧都放片尾曲了,你应该回来了吧^_^。
……虽然发过短信叫你不用打过来了,不过总不放心,着了魔似的再次拿起电话……无人接听的“嘟”声,沉闷又带着哀伤,踢球也用不了这么久啊!于是我开始胡思乱想……身子恐慌……
现在想起来真是杞人忧天,但是同时,我才发现一个我不愿承认的事实:我死守的自傲和较弱的心,被你轻而易举地取走……
这么说是不公平的?!谁叫我是女孩子呢?你就吃亏一点认了吧!!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思念谁像你一样深。这让我很高兴,因为这说明:我不是光因为你对我好才喜欢上你的,而是我真真正正地被你吸引。可是,这种强烈希望有你的念头,也让我害怕,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这意味着我将面临一个多么艰难的考验,对我,也是对你!!不过是一场足球,就让我的心翻江倒海,我真的不敢想象,当你必须离开时,那离去时的背影在我心里刻下的伤痕如何才能抚平?!
7月10日的凌晨,你握着我的手,说了好多动人的话,也许就是小说里写的那种男主角的海誓山盟吧,什么“永恒”,“一辈子”,这些在我看来都是虚无飘渺。让我感动的,不是你年轻气盛的承诺,而是你温暖的大手传来的体温,还有你拥我于怀时的小心翼翼的呵护……
长嘘一口气,才发现之前写的东西都多愁善感,不像我的风格了,……(汗)……我自认为是比较自信的一个人,为什么在你的面前都这么没信心呢?都是爱神在捣鬼,回头你帮我收拾她!
“小气是女人的天性,蛮不讲理是女人的专利”光这两点就够你受的了。
“恋爱中的女人是敏感且神经质的”,所以你以后没安生日子了,提前选购防弹衣才是明智之举啊!总之,就是要你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来迎接我这个人见人爱的大麻烦,我可是很麻烦的哦!
PS:说实话,这封信我之前是打算做悲剧收场的,可是我想起那天,你在电话里焦急的声音:“既然会让我生气,我就不要听!”还想起你抱着我时那令人晕眩的幸福。所以我下定决心要给自己一次机会,一次考验,给自己一个幸福的理由,也希望我能给你幸福。就在此时此刻,我的心已向你狂奔,不管你来不得及迎接;)
深信:你的未来注定有我,我的未来也将因你而你而阳光(脸红)
这是我写过的最ROUMA的信啦,不准嫌少啊!!
芳
7月10日22点56分”
合上这封我已经看了不知道多少遍的信,可是心情还是和当初第一次看到这封信的感觉一样,心潮澎湃。嗯,我的车怎么还没有来?
玫瑰和薰衣草好像在窃窃私语,笑话我心急如此:明明已经等了这么久,干吗还在乎这么点时间?
(第一次恋爱之前n年。黑龙江)
易水寒:看来我不应该来。
某女:你现在后悔太晚了。
易水寒:留下一块钱行吗?
某女:不行!要留,留下你的人!
(某女向易水寒扑来,易水寒一躲,某女趴到了地上,一个钱包掉了出来)
易水寒:你误会了,我说我不该来是因为你看到我就会忘掉整片的森林。我说留下一块钱,你却留下了一个钱包。
易水寒:(独白)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很多年以后,我有了个绰号“阿泰”。任何人都可以变得冷酷,只要你尝试过嫉妒。我不会介意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是希望成为一个写了文章有人看的网络写手。
易水寒:(独白)我以为在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是不会有嫉妒心的,因为他太骄傲了。在我出道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人,她叫女神,她喜欢在极北之地出没。我认识她的那一年,菊花开得很美。
易水寒:(独白):今年玉黄临太岁,到处都有旱灾,有旱灾的地方一定有麻烦,有麻烦那我就一定有生意,我叫易水寒,我的职业是帮别人解决麻烦,就是帮助别人灌水。
易水寒:(自言自语)老姐看来你的年纪也有三十出头了,这三十多年来,总有些事你是不愿再提,或是有些人你不想再见,有的人曾经对不起你,也许你想过要灌了他们,但是你不敢。哈,又或者你觉得不值,其实灌水呢,很容易。我有个朋友,他的灌功非常好,不过最近生活有点困难,只要你随便给他一点经验,他一定可以帮你灌了那个版面,你尽管考虑一下吧。其实灌一个版面不是很容易,不过为了生活,很多人都会冒这个险。
易水寒:(独白)自从离开黑龙江后,我去了这个城市。我很想知道长江这边有什么,走过来发现除了水还是水。我于是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在这种生活中,只有灌水拍砖,只有推荐和被删。
易水寒:(独白)二十六,生辰。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个男人来找我喝酒,他的名字叫火王,是我最好的兄弟。他很奇怪,每次都是从西边来,这习惯已经维持了很久。今年,他给我带来了一坛酒。
火王:不久前,我遇到了一个人,她送给我一坛酒,她说那叫"醉生梦死",喝了之后,可以叫你忘掉已做过的任何事。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酒。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这坛酒本来打算送给你的,看起来,我们要分来喝了。
易水寒:兄弟,你喝醉了。
火王:我18岁那年她说过会在大学毕业以后嫁给我,我一直在等……原来一切都是骗我的。
易水寒(独白):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兄弟流泪的样子。对于太古怪的东西,我向来很难接受,所以这坛"醉生梦死"我一直没有喝。可能这酒真的有效,从那天晚上开始,他开始忘记了很多事情。
易水寒:你还记得你和她怎样认识的吗?
火王:我想不起来了。
易水寒:那你还记得是怎样来这里的吗?
火王:我也不记得了。
易水寒:你为什么老看着那支笔?
火王:因为很眼熟。
易水寒(独白):那天晚上他喝得大醉,第二天大清早就走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拿那坛"醉生梦死"给我,但我看得出他很伤心。
易水寒(独白):一个月之后,我兄弟回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是我和他的故乡。
在我兄弟向她告白的那一年,她也曾经在那儿住了一段时间。有一天她离开了那里,从此以后,我兄弟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炒蛋:能不能请你喝碗酒?
莫问:我今天只想喝水。
炒蛋:我们好象是朋友?
莫问:何止是朋友,你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你来这儿干什么?
炒蛋:我只想请你喝碗酒。
莫问:你知道喝酒跟喝水的分别吗?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
炒蛋:我们还会再见吗?
莫问:不会!
莫问(独白):我发过誓,如果再让我碰到这个人,我一定会杀了她。因为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但那个男人爱的却是她。
易水寒:(独白)有很多人喝酒不是因为他爱喝,只是他想大醉一场。我就是这样。
易水寒:小二,这酒好像是凉的。
小二:它就是凉的。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冷。
易水寒:你不是小二。
小二:我不是。
易水寒:你是莫问。
小二:是的。
易水寒:(独白)多少年后,我会非常纳闷在这个城市里看到心仪我兄弟的女孩。她本来是应该出现在北方的某个城市的。那晚,我陪她喝了很多酒。
易水寒:你醉了,最好不要喝。很伤身子的。
莫问:喝酒,伤身;不喝酒,伤心。
易水寒:好,我陪你喝。
易水寒:(独白)我把“醉生梦死”给了她,看来很有效果,她看来忘记了很多东西。
易水寒:你还记得火王了吗?
莫问:不记得了,但是很耳熟。
易水寒:你今生最该爱的人就在你的城市里。
莫问:好的,我会去找。
易水寒:(独白)我把“醉生梦死”给了莫问,却没有想到日后自己也有需要它的那一天。也许,我本来就不是那种能够计划特别远的人。
易水寒:(独白)浪子从来都不会亏待自己的,我是个浪子,所以我也不例外。但是我有一样是永远得不到的。也许那就是我的宿命?
易水寒:我觉得你应该给我一次机会。
女神:但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易水寒:我和你在一起那么久,你应该了解我胜于了解他。
女神:如果你在他说之前说,也许你还有机会。
易水寒:那就是说现在的我没有机会?
女神:是的,一点都没有。
那一年,我喜欢上了喝酒。
易水寒:(独白)我听老人们说,男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事业。但是,没有自己心爱的女人陪伴,那要事业又有什么用?从此,我迷恋上了灌水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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